双峰检察院加强检委会委员专题学习 提升业务能力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曹锋 季凡)为不断提升检委会委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深入分析议案能力,近日,双峰县检察院召开第16届第88次检委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新宇带领检委会委员学习研讨了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会上,王新宇结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贪贿犯罪的相关规定,对比《解释》作出重大修改和调整的贪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逐条讲解,重点分析了《解释》出台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做好《解释》实施工作,确保《解释》实施效果。反贪局局长和专职委员发言表示,反贪局、反渎局已高度重视《解释》的出台,将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应对《解释》给两反工作带来的新的挑战。
双峰县检察院检察长刘辉指出,《解释》是保障《刑法修正案(九)》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文件,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和明确的办案指引。自侦和刑检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对《解释》进行系统学习,以应对《解释》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的挑战;同时,要求两个部门对因《解释》出台需要进行撤案的自侦案件开展一次回头看。
据悉,该院为进一步提升检委会委员业务能力和议事水平,今年制定出台了《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例会学习制度》。该院《学习制度》坚持以规范检委会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建设学习型检委会为宗旨,将业务学习作为基本制度纳入检委会议事日程,抓好检委会集体学习,加强检委会能力建设,提升检察业务专业化水平。明确提出要围绕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争议案例剖析与办案经验介绍等内容,每月一周集中学习一次,实行检委会业务学习常态化,促进检委会委员全面把握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及时领会上级重大政策和重要精神。(编辑/刘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