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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检察院四举措提升自侦案件办理规范化

2016-09-01 16:52 娄底新闻网 季凡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季凡)“规范司法行为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于所有自侦案件都要从受理、立案、办理、入卷进行全程跟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这是近日双峰县检察院在案件评查反馈会时一干警的发言。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高自侦案件办理质效,该院从细节入手,采取精细化管理,对每一件自侦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做到边整边改,边改边规范,取得良好实效。

在案件线索受理环节,该院积极做好案前预防工作,规定控申科举报中心在线索审查分流时,相应的材料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便于对线索实行跟踪监督,确保线索能按性质及时转到相应的责任部门。

在案件立案环节,该院自侦部门在对线索进行初查后,要及时将初查结果、立案与否等情况以书面反馈至控申部门、纪检部门,防止出现有案不立等“选择性执法”情况。

“在案件办理环节,必须发挥案管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实体程序着手,查看是否落实‘一案三卡’制度,有无保障律师权利等,可以迫使侦查人员更加规范司法行为。”该院案管中心王主任介绍说到。

此外,在案件入卷环节,该院适时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重点查案卷整理装订是否规范、法律文书要素是否齐全、卷宗封面填写是否规范等等,杜绝网上网下“两张皮”现象。

据悉,该院对今年以来办理的13件17人的自侦案件均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了整改,有效规范了自侦案件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