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娄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艳琼 熊莎琪)4月2日,娄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林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煌、聂永红、彭海燕、王迎灿出席会议。
区人民法院院长罗立晖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娄星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草案)》。
会议强调,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新时代人大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开展人事任免和任后监督。要坚持服务大局,持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聚焦经济发展、法治护航、民生保障开展监督,提升基层立法联系工作质效。要坚持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代表管理和培训,推深推实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要坚持强基固本,着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深入实施“高水平机关建设三年行动”,提升区乡整体工作水平,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娄星实践,为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娄星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朱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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