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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百日会战”期间查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46起

2017-06-14 15:45 娄底新闻网 匡伟才 段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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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夜间执法)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匡伟才 段卓君)6月1日,娄底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攻坚克难、缜密侦查,仅用了3个小时就成功侦破了一起致一死一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当天上午9时许,在乐坪西街城西廉租房路段有两个老人被撞。造成一死一伤,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经勘查,事发时大雨滂沱,现场痕迹被雨水冲刷破坏较为严重,几乎没有破案线索。但办案民警并未灰心,他们在现场周边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对沿途监控视频进行筛选、甄别,初步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无号牌的蓝色三轮摩托车,该车案发后沿乐坪街由西往东逃窜。民警冒雨顺线追踪,在娄星区政务服务中心对面的一个施工工地找到了肇事车辆,并在尾部找到了变形隐藏的号牌,通过以牌找人,终于查到了车主的基本资料。通过政策攻心,肇事司机颜某迫于强大的法律震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案仅3小时告破。

这是娄底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的一个典型案例,整治期间,我市共查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46起,查破率创历史新高。

为迅速查破交通肇事逃逸案,近年来,娄底公安交警部门创新追逃查缉工作机制,制订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预案,建立了一整套值班备勤、后勤保障、协查联动、举报奖励等制度,一旦发生逃逸案件,立即启动侦破预案,快速侦破。严厉打击了肇事逃逸者,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编辑/邓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