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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公安交警查处8起酒驾违法行为

2018-10-16 10:51 娄底新闻网 李君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君)“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警投入,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10月12日晚,交警大队在城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检查行动。当晚,交警大队民警共查获酒驾违法行为8起,其中饮酒驾车6起、醉酒驾车2起,相关驾驶员均被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袁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