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娄底开放崛起的初步思考
1.实施“娄品出境”行动,着力解决外贸依存度低的问题。我市的外贸依存度只有4%左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42%相差甚远,甚至还比不上广东一些发达地方的一个村。拉长短腿就是我们发展的空间。因此,我们要注重对接“一带一路”和欧美市场,挖掘产品出口优势,优化出口产品供给结构,大力引导各县市区开展出口产品示范基地创建、出口产品示范企业创建、出口产品原产地认证等工作,制定实施娄底“十大出口企业”“十大外向型农产品”“十大加工贸易企业”培育工程;要开辟商品出口渠道,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外贸代理机构和综合服务机构,通过引进和培育外贸综合企业,为中小企业进出口提供物流、通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外贸综合服务;要大力发展外贸外经新业态,开拓国际市场;要依法实施技改补贴和奖励政策,大力推进外贸“破零倍增”工程和外贸增长计划。
2.实施“千商入娄”行动,着力解决招商引资“洼地效应”不明显、大项目落地不多等问题。要以发挥比较优势为重点,狠抓项目策划和包装,建立部门牵头、各县市区和园区联动的项目开发包装机制,定时开展全市性项目策划和包装竞赛活动,建立专门考核评价机制;同时,要对招商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发布两年未能签约的招商项目实行退出机制,由项目单位重新补充项目;要加大筑巢引凤力度,加强园区承载能力建设,继续多建标准厂房;要注重招大引强,以“娄商回娄和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引进“三个500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和上市公司为重点,精选和锁定目标客商,开展小分队招商、敲门和座谈会招商、驻点招商、招商合作平台市场化和常态化招商、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招商等;要依法实施优惠支持政策,外地实施的有关优惠政策在娄底都可参照执行。
3.实施“娄企出海”行动,着力解决企业扩大国际产能合作渠道不畅的问题。要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明确可以“走出去”的重点企业,引导企业积极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引导涟钢、冷钢等企业举办海外绿地投资项目;要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扩大劳务输出;要引导企业进一步打造“响当当、顶呱呱”的品牌,推动资源共享,推进企业“联合出海”。
4.实施“拓口兴岸”行动,着力解决外经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不优的问题。要加快推进湘中物流园的建设进度,促进多式联运中心尽早投产和运营;要加速建好铁路口岸平台和保税仓库,力争铁路口岸在2017年封关运行,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要着手建设娄底公路口岸,积极发展公路国际集装箱运输;要畅通国际客货运输通道,尽快对接湘欧班列;要依托铁路口岸和公路口岸,大力发展大宗国际直接贸易,发展口岸经济新业态。
5.实施“园区开放崛起”行动,着力解决园区产业外向度低的问题。各园区都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把开放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工作的“第一菜单”,制定园区开放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方案,明确开放崛起的目标、措施、政策、以及路线图、时间表,并抓好落实;各园区要通过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和成效,围绕各自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完善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条,推进集群发展,形成开放型经济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要加快园区外经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园区外经外贸发展。
6.实施“开放型经济洼地营造”行动,着力解决环境优势不明显的问题。
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推动审批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建立项目投资全程代办和一站式、并联式审批机制。要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亲商的良好环境;对重大投诉要及时核查和回复,对损坏开放性经济环境的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公民、企业、公职人员增强诚信意识;建立境外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和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安全保障;要尽快推广外贸企业订单融资和退税融资等金融业务,拓宽其融资渠道;要设法提高外国人常住娄底人口数量,将全市公共场所的标牌标识文字全部加上外文,从各方面“细节”做起,为外来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要建立开放型经济人才工程专项基金,大力培训、培养、引进开放型经济方面的人才,千方百计使有关从业人员拓宽国际化视野;市县两级政府及各类外向型企业每年要安排专门的名额引进开放型经济方面的人才,并注重把培养前途大的年轻干部放到开放性经济发展岗位上去历练。(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甘跃华)
责任编辑:姜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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