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娄底市教育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学位严重不足。二是教育质量有待问题。三是政府教育投资与使用效益不相对称。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要改变观念,革新思路,探索由政府直接建设学校改为向社会购买学位发展模式。一来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二来可以借助民办学校的“鲇鱼效应”,激发整个教育的活力,提高教育质量。三来可以为社会节约大量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怎么操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由政府发布合规学校名录。公民办学校同样提出申请(包括价格、质量承诺等),教育部门招标评审,对符合办学要求的,列入承担义务教育学校名录,以政府名义在网上、新闻媒体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这样,公民办学校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教育质量好的学校,学生多,效益好。
二是政府向适龄少年儿童发放“教育券”,上面标明学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三是适龄儿童根据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原则,通过网络或现场方式向学校申请入学。入学后,向学校提交“教育券”。学校凭“教育券”,分期到当地财政领取补助。
四是学校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班额,并不能再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不得有补课行为。
五是对学校加强监管。对学校办学质量定期进行评估,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违规套取义务教育资金的,要加重处罚。该追究刑责的,要追究刑责,不能有例外。一旦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肯定会有人以身试法。
当然,政府即使购买义务教育服务,仍要坚持两条腿走路。像广大农村,地广人稀,学生分散,社会资本不愿进入,那么,还是得政府承担起责任来。至于城区公办学校,可考虑转制成“公有民办”形式,学校产权归国家,但引入民办学校来承租和管理,政府再购买服务。同时,还要落实房地产商的责任,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区,必须要建设学校,再无偿移交政府管理。未达到规模的,要交纳教育附加费(长沙以前是3万元一个学位)。政府收的这笔钱,可用来向社会购买学位。
责任编辑:姜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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