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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地税:建立四大机制推进执法督察

2017-03-17 11:18 娄底新闻网 吴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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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贤清)税收执法大督察是今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确定的“四大任务”之一,是今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化县地税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部署。

建立责任机制。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由县局纪检组长具体负责,监审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全力配合,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填写责任清单,逐项落实到位。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在上级局重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绩效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建立自查机制。县局建立自查工作机制,明确自查时间、内容及方式,采用调阅资料、查询数据、核实疑点、抽样调查、走访纳税人等方式进行,并重点关注涉税负面舆情、执法投诉中涉及的问题线索。

建立自纠机制。县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及时纠正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完善相关税收管理制度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度,确保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建立抽查机制。县局动态跟踪大督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局属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落实到位。(编辑/邓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