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集合 娄底市地税局

新化县国地税联合召开“营改增”纳税人辅导培训会

2016-04-22 16:44 娄底新闻网 吴贤清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贤清)4月22日,新化县国税局联合地税局举办“纳税人学堂”营改增政策解读培训会。此次培训旨在帮助纳税人加深对营改增政策的理解,引导纳税人适应新税制的要求,尽量减少因不熟悉政策造成税负上升、涉税风险增加的情况。

会上,新化县国税、地税负责人就“营改增”基本政策规定及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让纳税人尽早知晓。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荣华专门就营改增前及营改增后的一些重要涉税规定进行了宣讲,要求纳税人充分认识到营改增只是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其他地方各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仍然由地税部门征收,此次改革只移事不移户。对营改增纳税人要求确保在5月1日前所有营改增纳税人的营业税税款全面清零。对营改增后的纳税人,在5月1日之前发生的应税行为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由原主管地税机关负责相关欠税的追缴工作。如果欠税屡催不缴,根据财政部明传电报财预明电(2016)1号规定,地税部门将向国税机关提请,停止发放或开具该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营改增”业务知识有了全面的了解,为“营改增”工作的全面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为持续推进国地税合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编辑/刘飞翔)

责任编辑:姜友富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