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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地税成功开出第一张《已缴纳地方税费证明单》创新综合治税

2016-05-04 17:09 娄底新闻网 吴贤清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贤清)5月3日,新化县地税局根据《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精神,由驻国税大厅的地税窗口开出了第一份《新化县建筑业已缴纳地方税费证明单》。

当天,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荣华与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文光来到新化县国税局办税大厅,现场共同商议建筑业发票国、地税联合办理流程,并明确首先由纳税人在取号机上选择“国地税联合业务”,由国税窗口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然后传递给地税窗口,在地税窗口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等地方税费,并开具《新化县建筑业已缴纳地方税费证明单》,最后由地税窗口出件。纳税人只有凭增值税发票和《已缴纳地方税费证明单》等两种票据才能到付款单位报账。

在“营改增”工作全面扩围,地税部门“以票控税”举措随之消失的情况下,新化县地税局主动作为,不断创新,深化综合治税,强化国地税合作,有效破解了“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征管难题。(编辑/邓仕姣)

责任编辑:姜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