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大过年的,不用往法院跑,在街道综治中心就把烦心事解决了!”近日,在娄星区综治中心,两起民事纠纷的当事人手持娄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感慨不已。短短一日内,零成本、高效率在家门口获得具备法律强制力的解纷结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便民服务的温度与实效。
岁末年初是各类民事纠纷的易发多发期。娄星区人民法院在受理一批民事案件后,经综合评估发现,其中部分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无需通过诉讼程序审理,适宜以调解方式化解。考虑到当事人均集中于乐坪街道辖区,为最大限度便利群众、降低解纷成本,该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法院+综治+N”多元联动调解机制,将调解现场前移至乐坪街道综治中心。
调解过程中,法院联合街道司法所、社区综治专干及特邀人民调解员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形成解纷合力。调解团队采取“面对面”协商与“背靠背”疏导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深入剖析矛盾根源,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积极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同时,娄星区人民法院法官提供全程专业指导,精准剖析法律关系,明确调解方向,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解决争议。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两起纠纷均快速达成调解协议。
为确保调解成果的权威性与可执行性,实现案结事了,娄星区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法院依法当即出具裁定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形成“调解—确认—履行”的无缝衔接闭环。其中一名当事人在拿到裁定书后,随即前往银行完成首笔款项支付,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司法确认程序不收取费用,裁定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娄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容介绍。
此次纠纷的快速、妥善解决,是娄星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服务下沉、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法院+综治+N”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有效整合了调解的灵活性与司法确认的权威性,既显著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又大幅提升基层解纷效率,让法治权威与社区温情深度交融,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通讯员 张乐琳 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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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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