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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袁伟)“公司已经把补偿款都支付给我们了,感谢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为我们公正维权!”近日,劳动者胡某专程致电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言语中充满感激之情。
这通电话的背后,是一起涉及20余名劳动者、时间跨度超半年、结案金额达32万余元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
因某公司不再承揽本地某企业的劳务业务,且未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解除事宜,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1月,多名劳动者陆续申请劳动仲裁向该公司主张累计数额巨大的权益。
面对此系列争议,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发挥“人社+工会”联动调解机制作用,案前调解化解了个别争议。案后,适时引入笔迹鉴定等手段,确保事实清晰;针对个别劳动者身体损伤情况,专门咨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研判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为合理确定补偿方案提供依据。
秉承“一案一策、平衡利益”的原则,仲裁员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耐心开展调解工作,终于促成该公司与劳动者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履约到位,推动该批系列案件在仲裁阶段终结。
近年来,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全面推行“阳光仲裁”,加强与人民法院衔接,持续加强仲裁员业务培训与能力建设,创新应用文书电子送达、要素式办案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仲裁工作质效。全市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99.3%,仲裁调解率83.43%,仲裁终结率79.24%,大量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质化解在仲裁阶段。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