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在近期召开的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以下简称“刑一庭”)这一荣誉称号。
近年来,刑一庭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诚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在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实践中,展现出过硬的政治素质、专业的审判能力、深厚的为民情怀和扎实的工作业绩,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初心与担当。
强化政治引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判铁军
刑事审判关系公平正义,责任重于泰山。
刑一庭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支部专题研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为提升专业素养,刑一庭积极参加“刑事审判沙龙”“萤火夜习社”等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开展“薪火相传”经验交流、疑难案件研讨、庭审观摩点评等,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干警们在交流中碰撞思想,在研讨中深化认识,审判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同时,该庭始终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廉政教育和纪律建设,通过警示教育、廉政家访、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恪守廉洁底线,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刑事审判队伍。
聚焦审判主业,在重大案件审理中彰显司法力度
刑一庭始终紧盯审判质量这一生命线,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办案流程,多项审判质效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中,该庭干警敢于担当、迎难而上,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近年来,该庭依法稳妥审理了中央领导批示的邵阳隆回“营养餐”案,以及中央、省级挂牌督办的“1·24”等多起涉黑恶重大案件。审理过程中,干警们坚持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该庭审理的多起案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被全国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在严惩重大犯罪的同时,该庭对侵害未成年人、毒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参与“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践行司法为民,在矛盾化解中传递法治温度
刑一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针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运用调解、谅解、和解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高质效化解。
2023年以来,该庭对因民事纠纷引发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实现调解工作全覆盖,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关系修复,防范化解次生审判风险。
此外,该庭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判决后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特别是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案件,积极督促退赃退赔,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延伸审判职能,在社会治理中展现司法作为
随着犯罪结构变化,轻罪案件占比上升。刑一庭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轻罪治理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近年来,该庭缓刑、免刑适用比例稳步提升,对初犯、偶犯以及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对涉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案件注重教育挽救,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该庭还注重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推动构建“行刑互动、治理协同”的工作格局;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短板,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贡献司法智慧。(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雅琴 通讯员 梁成文 郭令波)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张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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