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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娄底市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4-01-03 08:57 娄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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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娄底市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4年1月2日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娄底市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大会期间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向本次大会报告的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计是,全市财政收入431.2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71亿元;全市财政支出422.3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3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93亿元。市本级收入91.7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4亿元;市本级支出89.2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86亿元,支出48.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36亿元。根据上述收支完成情况及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办法,全市及市本级实现收支平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主导产业周期性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增长乏力等不利因素,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财力保障。当前,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难度大,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个别县市“三保”面临风险;部分专项资金还存在“撒胡椒面”等现象,预算绩效有待提高;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还有差距,部分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有反弹现象;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还不强,引导撬动作用有待提高;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平台公司经营绩效不佳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中,全市财政收入360.1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13亿元;全市财政支出360.1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21亿元。市本级收入89.6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31亿元;市本级支出89.6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86亿元(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医保基金市级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59亿元,安排支出26.5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0万元,安排支出118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支出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25亿元,安排支出56.34亿元,本年结余0.9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2.99亿元。娄底经济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1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1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预算报告和草案指导思想明确,全面贯彻了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符合预算法规定。收入预算目标安排积极稳妥,综合考虑了主体税源周期性下行、减税降费政策及土地出让收入持续减少等因素,体现了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基调;支出安排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重大战略实施和娄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体现了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总体要求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预算草案收支平衡,总体上是可行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攻坚之年。财政经济委员会赞同预算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多措并举增加财政收入。一要大力培育财源。持续推进“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坚持把要素保障作为主支撑,统筹各类资源要素、财政资金向实体及重点产业倾斜,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加强财政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能力,创新财政涉企资金支持方式,建立“政银担企”合作常态化机制,大力推广“金融超市”,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风险补偿机制,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二要提高征收效能。既要全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也要依法推进综合治税,严格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围绕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行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协税护税”机制,确保应收尽收,实现预算目标。三要做好上级政策资金争取工作。精准分析研判中央、省财政政策举措,抢抓政策窗口机遇期,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支持。加强财政政策与就业、产业、科技、社会政策等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二、提升财政监管工作质效。一要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监督。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财审联动为突破口,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绩效管理,探索新增重大政策事前绩效评价,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实现“管理+监督”深度融合,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部门预算安排与部门整体绩效挂钩,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二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使用,“全方位”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切实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效应”,集中财力办大事。压减低效无效开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全面厉行节约,持续开展“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节约每一分财政资金。三要深入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事项,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督促各权属单位提高管理意识,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处置力度,依法依规加快处置。积极盘活各类国有资源,加强对低效土地、闲置土地、抵押土地等处置问题的政策研究,纵深推进园区“三类土地”清理处置,做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益,增加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出让收益,发挥国有资源最大效益。加大统筹沉淀、闲置、低效财政资金力度,解决当前经济领域困难和问题,为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支撑。

三、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要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隐性债务,强化源头管控,持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1+N+X”化债方案,压实偿债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底数清,化债实,形成化债合力。激励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替接他盘”,续本降息,优化结构;积极向上争取化债政策,密切关注“一揽子”化债政策动态,加快化债步伐。落实《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若干措施》文件要求,动态监测政府债务数据,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相衔接,定期向人大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要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严格规范平台公司债务管理,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关系,督促各平台公司严格执行“631”债务偿还机制,切实防范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向财政转移。推动完善平台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着力解决融资平台政企不分、权责不清的问题,探索整合资源、提升资源运作能力、降低融资成本的有效途径,逐步实现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三要加强政府债券项目监督。严格执行“无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的原则,加强资金来源和项目使用政府性资金情况的审核,严禁通过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或担保等方式新增隐性债务。加强政府债券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督促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整改,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四要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的重中之重,积极应对减收增支不利影响,坚决兜住“三保”底线,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

责任编辑:朱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