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娄底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重要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增强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水平,现对以下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一、娄底市XX液化气公司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
2022年3月,娄底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娄底市XX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充装好的气瓶外观未粘贴充装合格标签和警示标签,个别气瓶瓶身未安装二维码,个别气瓶瓶身安装其他单位的二维码。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充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并处罚款3万元。
二、湖南XX电梯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案
2022年8月,娄底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娄底经开区某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电梯维保单位湖南XX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维保电梯时未检查五方通话,未对电梯底坑进行维保,维保人员未及时填写当天的维保记录。经立案调查,该公司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并处罚款1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与广大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实施全过程监督。两起案例,一起当事人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一起当事人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无视特种设备安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案件的查处,不仅是对当事人的警示,也有效保护了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供稿: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朱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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