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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推行柔性执法“七条措施”

2022-06-13 15:50 娄底新闻网 贺集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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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贺集冬)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行为。近日,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方案,出台推行柔性执法“七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树立“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理念,按照“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要求,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

二、建立柔性执法从轻处罚清单和减轻处罚清单、不予处罚清单“三张清单”,自上而下构建起推动落实机制,确保“三张清单”清单制度一贯到底,取得实效。 

三、推行柔性执法“容缺纠错”措施,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新领域适当给予一定的“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必要的“过渡期”,采取预警、提醒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

四、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加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非强制方式在行政执法中运用,依法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加强批后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五、加强柔性执法事项适用管理,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外,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按照“应用尽用”原则积极主动适用柔性执法。

六、做好柔性执法制度“立改废”工作,全面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不符的“陈规陋制”,参照北上广深和重庆等标杆城市最新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制度规范。

七、严格柔性执法监督。落实行业层级监督要求,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纳入年度行政执法监督事项和案卷评查范围,及时纠正推行柔性执法工作不力、“该用未用”柔性执法或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等问题。

据了解,该局同步起草了柔性执法从轻处罚清单和减轻处罚清单、不予处罚清单“三张清单”,待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及时印发。

责任编辑: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