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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贯彻落实“三个清单” 为村(社区)明责减负

2021-11-11 10:36 娄底新闻网 胡题欧 赵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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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湘民发[2020]41号)文件的有效实施,娄底强基层、建机制、创手段,切实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责、赋能、减负、增效,全市2099个村(社区)着力加强“三个清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规范准入制度,将贯彻落实“三个清单”不断走深走实。

全市上下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个清单”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市县两级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各县市区抓好“三个清单”的落地落实提供了具体的工作指南。县市区在此基础上,相继出台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印刷贯彻落实“三个清单”宣传册16000余份,下发到每个村(社区),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村(居)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村村响等进行宣传,确保“三个清单”相关精神职能部门知晓、办事人员知晓、人民群众知晓,确保实施过程中做到理解无偏差、执行不走样,不断提升村(社区)依法自治能力和协助党委政府工作水平。

同时,加强督查检查,将“三个清单”纳入了平安建设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现场交办整改,要求组织好“回头看”,狠抓“三个清单”落地落实,不断健全自治体系、夯实基层基础。(通讯员 胡题欧 赵盈)

责任编辑: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