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中院召开“决胜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娄底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林)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梁成文)10月17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决胜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吴石坚,娄底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林,执行局局长李琼出席新闻发布会,娄底中院新闻发言人严文郁主持发布会。会上,大家集体观看了专题栏目《执行亮剑》以及《温暖如你 我们的执行官》专题微视频。
会上,范林从以雷霆千钧之势攻坚执行难,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向“老赖”宣战,以刮骨疗伤之势加强执行工作整改等方面向大家介绍了娄底市两级法院攻坚“执行难”的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阶段的努力方向和目标。
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应自觉履行,可有些人却借钱不还、隐匿财产、逃避执行,这些失信被执行人,法院的态度是坚决打击,符合刑事打击的坚决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定罪量刑。同时为引导群众对执行不能形成理性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
会上,李琼为大家解读了“执行不能”的概念,并分别公布了2起“拒执罪”和“执行不能”典型案例,以及1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共同见证和监督了娄底法院“决胜执行难”工作。
附:娄底公布1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10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将承担如下法律责任或不利后果:
1、限制高消费,如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舱、列车软卧;
2、限制出国(境);
3、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4、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5、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供财产线索。
监督举报热线:0738-8261329
责任编辑:曹向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