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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实行常年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每月零报告制  

2018-07-02 16:07 娄底新闻网 刘永生 肖余芳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永生 肖余芳)“市民政局在每月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前,都要梳理汇总各乡镇上报的动态调整情况。”涟源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从2018年6月起,涟源市实行常年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每月“零报告”制度,严防死亡人员和经济状况明显好转家庭继续享受救助待遇,确保救助资金发放精准,确保每一分钱用到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

针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快、家庭成员增减等实际情况,涟源市印发《涟源市常年救助补贴对象日常管理规定》,建立常年救助对象日常管理机制。要求村级民生员根据常年救助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定期复核,特别是对高龄、重病和临近成年、高中或大学毕业、将领取养老金的常年救助对象每月进行一次核查。市乡两级每年对常年救助对象进行一次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每月“零报告制”不到位的,将给予责任追究,扣减村级民生员岗位补贴。

据悉,为实现基层民政工作机构有人干事、有场所议事、有制度理事、有手段成事,涟源市逐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健全和充实市、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在机构改革撤销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后,成立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当地户籍人口总数万分之一的标准配备民政工作人员;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中,同步在每个村(社区)定补干部中明确1人为民生员,市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民生员岗位补贴。

投资40多万元在民政局办公楼一楼建立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实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一站式”服务。依托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制定了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办理流程,让“群众来回跑”变为“部门协同办”。在每个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由村级民生员开展政策咨询、协助或受委托代为申请救助事项。(编辑/邓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