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菊花)近日,娄星区法院为坝塘村的贫困户进行养殖扶贫,向15户贫困户每户发放牲猪2头,贫困户纷纷签订了产业发展承诺书。
娄星区法院为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调动贫困户主动脱贫的积极性,制定了奖励贫困户积极自主发展产业的措施。措施规定,凡积极发展产业,年内所得帮扶的产业项目获利后又用于自身产业发展的,在第二年由娄星区法院对贫困户发放双倍产业物资作为奖励。
娄星区法院积极将扶贫资金落到实处,全力扶持贫困农户增收致富。此次送“扶贫猪”给贫困户,既让贫困户乐意接受,又能提升贫困群众自我“造血”功能,把扶贫工作由过去“输血”转变为“造血”,真正使扶贫对象早日脱掉贫困“帽子。”(编辑/袁润秋)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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