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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守护者

2018-01-09 15:27 娄底新闻网 梁言

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主要任务是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判决书上没有他们的名字,审判台上没有他们的声音,但每份法律文书都浸透着他们的汗水,每个庭审都有他们忙碌的身影。外出执行中,面对情绪失控举着菜刀的被执行人,是他们第一个冲上去将其制服;民事案件审理中,面对激烈争吵以至拔拳相向的当事人,又是他们第一时间赶到,将双方劝服;面对那些寻衅滋事、冲击法院的上访人员,更是他们用血肉之躯组成护法长城,保卫着法院的安全……

这,就是我们的司法警察!

黄文才,现任涟源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自1985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从事法警工作至今,为审判执行工作已经默默地奋战了32个年头,他把一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全部奉献给了涟源市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

1996年以来,他先后被评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娄底市两院优秀司法警察、法院系统优秀队领导、先进个人,涟源市先进个人、三等功和优秀共产党员。他所在的法警大队一直被涟源市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单位,被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单位和集体三等功,2013年成功创建“五星级警队”,被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警队。

2006年,黄文才挑起了法警大队长的重担,他负重加压,工作更加积极主动,时时处处率先垂范。法警大队从没发生过人犯脱逃、自杀、自残、伤害审判人员以及破坏法庭秩序的事故,确保了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2006年由市人民法院审理24名被告人的涉嫌黑社会性质团伙系列大案,简称“4.20专案”。此案的审理,受到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作为一名资深法警,黄文才也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复杂的案件。此案社会背景复杂,相当一部分被告人是“劳释”人员、亡命之徒,这些人在涟源为非作恶多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裙带关系。

当时,对本来就患有高血压、高血脂的黄文才,法警大队的干警们都担心他吃不消,而他却说:“我是大队长,怎能远离一线?除非我趴下站不起来了!”他连续几个夜晚都没能好好休息。在完成每天工作任务后,还要总结当天的工作,安排第二天的任务才回家,回家休息时已是半夜,从来没有和别人抱怨过。

在“涉黑”案件庭审期间,一些被告人家属和熟人,为达到与被告人接触和捎带食物的目的,想办法接近他,有时打电话,有时打传呼,但作为大队长的他,铁面无私,断然拒绝。由于黄文才严于律已、严肃执法,指挥得当,使长达数天的庭审工作始终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使这一涉黑大案庭审安全保卫工作无懈可击,没有出现任何隐患,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赏。

在人民路一粮油店的一次执行案件中,当时正处于三甲事件的敏感时期,黄文才和院长当时还在娄底汇报工作,听到执行干警被限制人身自由、执行干警的证件被强行没收,他们急忙从娄底赶回来。虽然院长临时调集十多名干警赶往现场解围,但抗法者仍然不为所动。黄文才见状立马把打得最凶的抗法者控制住,并强行带上警车。可就在这时,被执行人和十多名不不明真相的群众把黄文才围住,然后对他拳打脚踢,导致黄文才头部、胸部、背部多处软组织受伤,鼻孔血流不止。受伤后的他本来是必须要住院,但是一心想牵挂着工作的他并没有去住院。

记得他回忆过一段让他觉得一生愧对于儿子往事,那是一个下雨的晚上,当时院里突发应急事件。由于妻子正在下乡,他一个人带着2岁的儿子在家里玩,儿子看父亲接到电话后深情焦急,就知道父亲肯定又得去加班,儿子抱住他的腿,大声哭喊着“爸爸,我怕!我怕!”看着儿子那哭花的小脸蛋,他也掉下了眼泪。当时,他家住在5楼,家中也没装防盗窗,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