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海明)近日,娄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农业委员会、市畜牧水产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下文,决定联合开展全市农村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坚持以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目的是通过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静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全面排查农村食品突出问题和陋习顽疾,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消费方式及习惯转变,不断改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广泛宣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市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行动要求参战单位要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四有两责”,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具体任务和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充实基层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优化监管装备和监管资源配置,配备日常检查、行政执法、抽样检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各级食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各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已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将组建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工作中发现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约谈,并严肃追责和问责。(编辑/邓仕姣)
责任编辑:吴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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