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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7-06-02 08:11 娄底新闻网

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  知

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涟钢集团创管办,市直和中央、省驻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迎国检推进大会精神,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6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针对目前创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 “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的

为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分进位,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过关,通过开展“七个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充分激发各责任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城市形象、倡导文明新风、规范公共秩序、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品位,共同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市容环境专项整治

整治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城管牵头、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宣传推进、执法保障”的原则。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开展严管重罚和集中整治,重点对环卫保洁、“十乱”行为、违章占道、违规广告、城市立面、城市绿化、铁路(公路)沿线、流动摊贩管理、早夜市卫生、渣土运输等开展整治,加强教育引导,落实门前三包,提升市容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与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标准要求。

工作任务:按照《娄底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复查专家组反馈问题整改和暗访内容自评工作实施方案》,一是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市政污泥干化处理中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城市道路断头路、道路维修、道路绿化等市政园林规划建设;三是开展空调机,雨阳棚、店招广告等随意设置,路灯广告档次低,夜景灯饰观赏不够美观及弱电线乱搭乱挂等建筑物立面整治;四是实行严管重罚,开展“十乱”治理,规范早夜市经营,取缔马路市场,对废品回收店、洗车店、修车店等店外经营行为整治,五是开展大清理、大清扫、大清洗活动,全面提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环卫保洁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房地产局、市城投集团、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市政维护处、市环卫处、市城管执法支队、市风景园林管理处、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涟钢集团

(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确保文明交通和市民文明行为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标准和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要求。

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主次干道交通设施,完成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路口电子抓拍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与执法,公交车、出租车等要主动礼让行人;实严管重罚举措,依法加大对车辆交通违法的处罚力度,并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城区交通安全有序;重点解决好货运车辆临时停放场、乱停乱放、非法载客以及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管理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城投集团、市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