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全市党群系统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5年度全市党群系统政协提案
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
2015年根据娄政办函〔2015〕19号文件和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的安排,全市党群系统共收到政协提案16件,其中主办8件、会办8件。今年委员的这些提案符合实际,针对性强,为民办实事的多,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党群系统的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全市党群系统共承办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交办的提案16件,具体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等12个单位承办。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由以往的“文来文往、关门办理、答复型办理”向“人来人往、开门办理、落实型办理”转变。提案办理制度逐步规范,有效运作力度不断加大,办复率、满意率不断提高。至7月上旬已全部办理完毕,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已将办理情况向各位委员全部答复完毕,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其中主办的8件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件,占37.5%;所提问题被采纳、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件,占50%;所提问题不能被采纳、应给予解释的1件,占12.5%。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根据市委领导要求,由市委督查室牵头负责党群系统各部门提案的办理工作。市委督查室收到提案后向各部门下发了交办函,明确了具体的办理期限和工作要求。党群系统各部门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分别确定了负责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和专门工作班子,针对委员提出的问题,明确了各科室具体承办的任务。如第22号提案《关于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办理由政法委分管领导负责,政治部负责办理,政治部主任具体承办。所有提案办理基本上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
(二)抓实抓细,确保质量
2015年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安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如市委宣传部由部长召开提案办理专题会议,与年度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要求。严格执行办理制度和程序,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强化管理,使工作做到一环扣一环,程序一清二楚,避免了工作的主观随意性,注重了办理工作的科学性。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与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衔接。并做到深入分析,认真采纳其中的合理化意见,争取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提案的落实。
(三)集中见面,做好回复
在今年的承办工作中,对主办的8件提案,由承办的部门召集相关会办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并将提案办理情况与委员们进行集中面对面回复。各分管负责人对各自承办的提案与委员们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回复,同时对委员们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会办的8件提案,各部门主动与主办单位协商,认真参与,共同办理,共同与委员们见面,面对面回复。对一些因受客观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提案,如第125号提案《关于取消退休人员档案管理费,降低管理服务活动费的建议》,我们坚持“求实、准确、具体、透明”的原则,逐个问题进行分析,不是简单地回复“不能解决”,而是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做好说明解释工作。由于工作到位,今年的回复工作满意率达到100%。
三、具体落实情况
提案办理的过程,就是党群系统各部门集思广益、改进工作的过程。委员们所提意见和建议,大多被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