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人民医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院长贺新俊在了解工作情况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烨 曹景)为全面落实《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双峰县人民医院对全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共摸查出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近200人,届时将统一与这些父母签订《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选择奖励方式协议》。奖励方式为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80元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
根据《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奖励对象包括:1、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2、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3、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4、2014年1月1日前,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5000元奖励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责任编辑:李响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