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农民工的关心和帮助,使我们一年多的辛苦有了回报……”近日,王大姐给双峰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发来信息,告诉检察官该院帮他们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
辛勤工作却被拖欠工资
事情还得从2020年说起。当时,王大姐与其他20余名农民工受彭某某雇请,到其开办的工厂从事暖脚器生产,然而彭某某却未按时支付他们工资。截至2022年5月,彭某某拖欠王大姐等人工资17万余元。
2022年5月,王大姐等人联名将彭某某投诉至双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该局受案后先后采取协调处置、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方式督促彭某某支付欠薪,但彭某某仍拒不支付。2022年6月,彭某某拖欠工资案由双峰县人社局移送至双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经双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双峰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作出判决,彭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用心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一审判决生效后,检察官发现,虽然法院判决了,彭某某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但王大姐等人的欠薪却仍然没有着落。“本以为能打工赚钱贴补家用还挺高兴的,没想到被彭某某坑了。”王大姐的话道出了大家的无奈。
双峰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民事检察部门。收到线索后,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认真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核实证据材料,认为彭某某的欠薪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决定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王大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同时,引导并帮助王大姐等人去申请法律援助,双峰县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受理并指定法援律师帮助王大姐等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在双峰县法院受理王大姐等人的起诉后,双峰县检察院向双峰县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建议法院支持王大姐等人的合理诉求。检察官还多次与王大姐等人沟通,在法律规定、诉讼程序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2023年12月28日,双峰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县法院法官远赴彭某某服刑监狱,就支持起诉的王大姐等人讨薪案进行调解。彭某某与王大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出狱后想方设法及时支付所欠薪酬,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彭某某负债累累,不具备偿还欠薪的经济能力,且其已被羁押,出狱后无法在短期内支付欠薪。而王大姐等18名农民工家境困难,难以为继。
检察官迅速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部门。收到线索后,控告申诉部门立即对案情及申请人的生活、家庭经济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王大姐等18名农民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予以救助。
双峰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报批审批节奏,为王大姐等18名农民工争取到救助金8.3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司法救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双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从检为民的初心和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原则,深入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2023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4件3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2.37万元。(江映贵 彭涛)
责任编辑:张海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