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江映贵)5月8日—12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邓为方一行来到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联系指导刑事检察工作,并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文书讲评、一次案件质量讲评、一次听庭评议、一次专题授课)。
对口业务指导
5月9日,邓为方带领联点指导组一线了解双峰县检察院2023年1—4月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审结率偏低、诉前羁押率较高、文书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邓为方强调,要树立整体案件质量意识,狠抓案件质量不松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守住执法办案质量“生命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要实质化运行,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通过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等方式,不断强化监督配合,促进办案质效提升;要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的范围和广度,紧贴司法责任制改革目标任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优化办案结构,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高刑事检察办案的质效。
文书质量评查
5月10日,联点指导组对双峰县检察院捕诉案件文书进行随机抽查,并通过查阅案卷材料、交流探讨等方式,对抽查文书进行评议评查。
指导组认为,双峰县检察院检察文书整体质量过硬、结构严谨,但少数文书存在内容不够完整、释法说理不够到位等问题。同时提出检察法律文书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公文,是办案质量、监督成效的直接反映,文书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办案效果、法律监督效果和检察机关的形象。双峰县检察院要高度重视检察法律文书的撰写,把提高文书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检察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强化检察人员撰写法律文书的责任意识,确保文书质量提升。
当天下午,指导组还现场走访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情况,并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座谈。
开展听庭评议
5月11日上午,联点指导组对双峰县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开展庭审观摩。
庭审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对公诉人出席庭审进行全面评议。邓为方围绕法律文书质量、出庭规范、释法说理以及出庭整体效果等进行全面点评,认为公诉人准备充分、有效指控了犯罪事实,融情于理,很好地对被告进行了法治教育。并对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庭审公诉工作,提出提高检察官庭审指控和临场应变能力、加强出庭公诉业务培训等具体整改意见。
专项业务授课
5月11日下午,邓为方给双峰县检察院全体检察官及助理上了一堂案件质量讲评的专题授课。
邓为方结合自身丰富的刑检办案经验,就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做好刑事案件办案风险防控、如何提升案件质量和干警们作了深入浅出的交流。在授课中,邓为方既分析形势任务,又传导理念要求,既瞄准业务难点,又紧贴办案实务,穿插引用了大量的实际案例,干警们个个聚精会神,直呼“受教”。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志高,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第一、二检察部人员全程参与活动。
责任编辑: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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