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龙海婕 伍桂明)“我不知道龚某这些‘环保油’是99.9%浓度的危险化学品甲醇,他打电话向我推销说便宜又环保,就买来试试了。”2021年6月,机关食堂承包方刘老板在龚某处两次购入了价值3000余元的无资质“环保油”。
今年5月,涟源市检察院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龚某提起公诉。
据悉,仅有初中文化的龚某在环保新能源公司当了两年业务员,发现“环保油”(甲醇加工产品)成本低、利润高。缺乏化学知识的他自认为对购入甲醇和对外推销“环保油”的程序已完全了解,遂打起了私自订购、储存、销售甲醇的歪主意。2021年6月,龚某从娄底某市场厨房设备回收点购买7000余升甲醇,未经加工以“环保油”的名义转手卖给机关食堂、驾校、餐馆等,从中获利2000余元。见有利可图,龚某的生意头脑再次转动,下定决心要干出一番“事业”。
2021年7月,龚某通过朋友从益阳订购21吨甲醇,并转运至租赁的废弃覆土储油罐中储存,想着可以分批次到学校等地方卖个好价钱。没想到,这批甲醇还没来得及卖出去就被涟源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扣押转移。
甲醇属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使用各环节都存在易燃易爆隐患。承办检察官发现,龚某非法储存甲醇的地点位于村内,周边人口密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此外,无资质“环保油”被食堂、餐馆、学校等地点采购并置于灶台明火旁,相当于无形中把一颗定时炸弹放在了身边,危险性极大。
检察官认为龚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危险物品储存的高度危险生产作业和经营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应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责任编辑:杨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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