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集合 > 检察院专栏 > 检察风采

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双峰检察上门共筑安全生产“防护墙”

2022-04-28 16:57 娄底新闻网 江映贵 阳延林

下载新娄底APP

一 分享 一
一 评论 一

微信图片_20220428162320

4月25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至县应急管理局,当面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召开座谈会)

娄底新闻网(通讯员 江映贵 阳延林)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切实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4月25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到双峰县应急管理局,当面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并就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提出意见。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做牢;应急管理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建立“两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工作配合,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要持续加大“八号检察建议”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推动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还紧密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双峰县散装汽油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监管不足等问题,向应急管理局送达了该院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进一步促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会上,该院还解读了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相关参会人员对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规范散装汽油经营管理”检察建议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文件精神提出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推进平安双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