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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检察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2022-03-09 09:13 娄底新闻网 彭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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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岚)“我们是涟源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我院正在办理你涉嫌的寻衅滋事罪一案,现就该案犯罪事实、罪名、量刑情节、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适用程序等事项听取你和你的值班律师意见。如你接受量刑建议,请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我们将对该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你是否清楚?”日前,涟源市检察院对1名涉嫌寻衅滋事罪,3名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为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主动规范、约束检察履职行为,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测试两录设备和听取意见场所等情况,涟源市检察院利用自侦部门留存下来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在涟源市看守所开展全市检察机关首次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为今后的常态化开展提供样板、积累经验。

在看守所提讯室,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权利义务,出示了此前已经签字的《认罪认罚制度告知书》,并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情节、量刑计算方式及理由、程序适用建议等方面作出了充分的释法说理。了解相关情况后,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对量刑建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请求从宽处理。经员额检察官释法说理和耐心说明量刑情节及计算方式后,4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值班律师对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表示充分认可。程序结束后,技术人员将此次同步录音录像数据资料刻录成光盘,交由案件承办人员妥善保管、合法使用。案件办结后,将由案件承办人随案归档。

下一步,涟源市检察院将结合此次尝试积累的经验,完善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细节,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保障,让“镜头下办案”成为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新常态。

责任编辑: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