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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湖南省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2019-06-27 15:19 娄底新闻网 谢伟瑜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谢伟瑜)近日,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授予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2018届文明标兵单位”称号。2016年以来,该院以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为目标,坚持将文明行为贯穿于队伍建设、执法办案、工作创新、为民服务等各个环节,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在文明创建中全面健康发展。

夯实基础设施,强健检察文化载体之“躯”

提炼出“忠诚担当、崇法厚德、公廉严明、团结笃学”的16字双峰检察精神,并以此为核心规划“四房三廊两窗口,一厅一馆一基地”,不仅有篮球场、气排球场、羽毛球场、老干活动中心、健身房、练歌房等练身场所,而且有检察文化馆、文化走廊、检察书吧等润心场所。

提升队伍素能,塑造检察文化内在之“魂”

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锤炼干警党性修养。

提升法治素养。举行“宪法宣誓日”“首批入额检察官宣誓”“初任检察人员入职宣誓”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律信仰。

提升专业素养。创建学习型机关,开设“检察课堂”“检察夜校”,大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近三年来,干警共获得省级“业务标兵”“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7人次,市级荣誉称号11人次。

提升综合素养。开展道德讲堂、“读书达人”评选、有奖征文、主题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等文化活动,成立院气排球、乒羽兴趣小组、男子篮球队、峰彩检察蓝舞团,精心组织春季户外拓展训练、清明瞻仰烈士、五四歌咏比赛、六一亲子运动会、八一重阳退休军人和离退干部茶话会等活动,营造浓郁氛围。

融入发展大局,展示检察文化独特之美

在脱贫攻坚中展现为民情怀。全院干警深入群众,帮助贫困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向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230余万元,帮助硬化水泥公路,完成水塘和灌溉渠道清淤,解决了农村安全饮水和农户生产生活用电保障等问题。

在反腐倡廉中贡献检察力量。侦防队伍转隶后,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积极探索和完善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诉讼衔接机制,实现对职务犯罪精准打击。

在未检工作中传递司法温暖。开展“与法同行健康成长”“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等为主题的系列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送法进校园30余场。与县法院联合开展“法治与少年”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县2000多名师生中掀起学法热潮。

在综合治理中彰显法治文明。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着力破解异地判决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监督难问题,向原判法院提出的8件收监建议全部被采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

2018年,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还荣获“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园林式单位”称号,该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把荣誉化为动力,不忘初心,再接再厉, 迈向文明创建的新高地, 不断刷新文明创建新高度。

责任编辑:谭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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