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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平安单位称号

2019-01-31 16:18 娄底新闻网 杨玉洁 胡海玉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玉洁 胡海玉)1月29日,笔者从中共娄星区委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区综治工作考核评估情况通报》(娄星办〔2019〕4号)获悉,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再次获得“2018年度全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据悉这已是该院连续三年获评先进单位,被誉为“平安单位”。

一年来,该院认真贯彻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娄星建设,有效维护了娄星区社会安全稳定。院党组政治站位高,高度重视平安单位建设,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和支持。配强配齐工作队伍,设立专人负责禁毒工作、普法工作、消防安全,并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确保办案安全。据了解,该院在年初时各部门负责人向检察长递交责任状,全体检察干警均签订承诺书,有效完善了全院监控系统、检察服务大厅及执法办案工作区建设,不遗余力地推进单位全面建设。

责任编辑:邓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