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集合 检察院专栏 检察要闻

双峰县检察院多管齐下维护在押犯人合法权益

2017-07-19 17:49 娄底新闻网 刘文峰 朱朝晖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文峰 朱朝晖)7月19日,在省检察院对全省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验收中,双峰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以高分通过,驻所检察室工作得到了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领导的一致好评。

违法扣物坚决退。近三年来,双峰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接待在押人员控告办案机关违规扣物的情况是控告申诉最多的,约占总个控告申诉的百分之四十左右,其中控告办案机关在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拒不退还的情况又是占比重最大的。双峰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以此为切入点,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三年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二十余件,其中自行查处五件,其余的转县公安局查处。

刑期算错坚决改。某犯人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但法院在计算刑期的时候没有将他判决之前羁押的13天予以核减,多算了他的刑期,请求核减,询问完他的情况后,驻所人员仔细查看了他的判决书及其他相关强制措施文书,发现他反映的情况属实,立即与法院进行联系,口头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督促他们对多算的刑期予以核减,法院通过核实,当天出具了刑事裁定书,核减了该犯人的13天刑期,较好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此事在看守所监区内迅速传开,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强制任务坚决停。2016年3月,驻所检察室干警在找在押人员出监谈心时了解到,看守所存在给在押人员分配生产任务的情况,而且任务比较重,有些在押人员难以完成,造成在休息时间加班生产,严重违反了违反了公安部相关规定,也影响了在押人员的休息,部分在押人员反映很大。谈完话后,为了核实情况,驻所检察室对近半个月的部分监室的视频进行了仔细的观看,在确认情况属实后向双峰县公安局提出了检察建议,看守所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核减了监内的部分生产任务,较好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举报立功迅速查。某在押人员向检察人员反映同监室的另一名犯人朱某表现反常,每日在监内心神不宁,烦躁不安。驻所检察官结合他的犯罪事实,敏锐意识到朱某还可能涉嫌其他犯罪。遂安排该在押人员继续在监内做朱某的工作,同时找朱某出监进行政策攻心,宣传自首检举立功的法律政策,教育、劝诫和鼓励朱某放下心理包袱,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经耐心规劝,朱某如实供述了其多次伙同他人在外地利用PS技术敲诈勒索并获得赃款17万元的事实。驻所检察室迅速将材料向双峰县公安机关进行移送,双峰县公安机关依据双峰县检察院移送的线索相继这一团伙。由于该名在押人员举报有功,检察院建议娄底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轻处理的建议,最终该名在押人员由于举报立功被从轻处理。(编辑/邓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