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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检察院四项措施拓宽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源渠道

2017-02-22 16:46 娄底新闻网 季凡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季凡)2016年以来,双峰县检察院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类案件27件29人,占全市办案数量一半以上,得益于该院对内明确职责,对外加大案源发现力度,掌握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主动权。

该院注重明确内部分工和衔接机制。在年初检察长办公上,院领导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系统学习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案管中心统一受理、由监所科归口办理、由侦监和公诉两部门组成的刑事检察部门协助办理,并要求及时互通信息,掌握案件情况。

该院注重召开联席会议,扩大宣传影响力。将高检院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规定以函告的形式向公安、法院、全县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传达,各单位统一了认识,明确了联络衔接机制。增加了律师申请案件的来源,赢得了政法各办案单位的理解与配合。

同时,该院在驻所检察室检务公开栏中介绍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规定,方便在押人员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辩护人了解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相关程序。及时告知在押人员享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印制《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告知书》,发送全体未判决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告知其享有申请检察机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接受在押人员的咨询,防止其因不懂法而放弃权利的情形发生。

此外,该院结合日常刑事检察执行工作,向新收押人员羁押期限进行重点跟踪,与管教民警和狱医了解看守所人员最新情况,一旦发现不适合或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情况依职能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编辑/邓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