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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检察院狠抓纪律作风转变 深入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作风转变系列报道之二

2013-03-19 16:02 娄底新闻网 刘义辉

娄底市检察院针对过去检察队伍中极个别人理想信念动摇、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从转变纪律作风着眼,做到“三个加强”,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避虚就实,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纪,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连年位居全省前列,2012年跻身全省第二名。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该院党组提出“真关心、严要求”的口号,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来监督自己、约束自己、规制自己。市院领导身先是范,自立标杆,带头广纳善言,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好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表率。对发生在两级院领导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班子成员之间坦诚交流思想,及时提醒,善意批评,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报告的立即报告。市院加大了对五个基层院的巡视督察力度,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找原因、提建议、抓整改,促进廉洁从检,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检察院的决定得以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市院检察长同五个基层院检察长谈话和市院派员参加五个基层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制度,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关口前移、防患未然,有效促进了领导班子的纪律作风建设。市院班子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优秀班子,有三名班子成员被评为全市优秀正职、优秀班子成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是加强对检风检纪和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坚持“四个围绕” 抓督查:即围绕公正形象抓督查,把干警的礼仪规范、服务态度和群众满意度作为督查内容,重点加强对出庭公诉、控申接访工作的专项督察,有效提高了干警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该院出台的“机关文明用语”被最高检采纳并推广。围绕办案安全抓督查,对办案过程中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执法行为规范化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促进干警尽职履责。三年多来,两级院没有发生过任何办案安全事故。围绕办案纪律抓督查,实行每案“一预案、一检查、一分析、一总结”,看是否严格遵守规定、防范保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失泄密、执法行为是否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该院在查办“省高广投”、某钢铁集团两大贪贿系列案时,制定了19条安全、保密措施,共立案35人,其中处级干部9人,涉案总金额2亿余元,影响巨大,办案中未发现检察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反映,省市领导称赞该院“作风过硬,能征善战”。围绕公务用车抓督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严格执行派车登记制度,落实安全目标责任,促进公务用车安全、规范。同时,认真落实“一把手”的“一岗双责”制度,加强了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调度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个人专断,确保了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处处有,但如果执行不力,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该院认真汲取过去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狠抓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近三年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务督察部门积极配合,加大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执法办案、院务和车辆管理、勤政廉政、检风检纪等诸多方面,每年都组织多次明查暗访活动,督促各项纪律和制度落到实处,有效提高了纪律和制度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