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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积极高效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2017-06-08 21:29 娄底新闻网 潘琳 陈炜东 袁卫国 段文明

2017年4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环保督察。对此,娄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立即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配强工作力量,逐级明确责任。按照“问题查清到位、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环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到位、工作责任追究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六到位原则,解决突出问题,以严谨的态度、严格的纪律和高效的机制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

交办件办理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娄底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32批次交办信访件共计245件,其中重点案件113件。截止到6月1日,已办结244件,其中办结重点案件112件。在245件信访案件中,责令整改企业110家,立案处罚42家,拟罚款金额155.0114万元,责令停产27家,查封扣押2家,移送行政拘留 6件10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件10人,约谈44人,问责20人。

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的主要做法

高位推动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2月以来,娄底市连续召开市委常委办公会议、环保工作会议、环保工作推进会议、传达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紧急会议等多次高规格会议。娄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调度。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的重点内容,市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对31项自查自纠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迎督工作的具体要求。

同时,全市认真梳理近几年来上级交办各类环境问题。经统计,近三年来国家和省先后8次就环境问题进行了交办,共147个问题,已将这些问题汇编成册,做到了底子清晰。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均将相关资料建档建册,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档案。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均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市还围绕督察的内容开展认真自查,把问题找准、找齐、找透,迅速补齐短板。坚持边检查、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的原则,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对违法企业严格依法查处,不让其影响督察工作。通过以上措施,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部署

4月24日下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工作动员视频会后,接着召开了配合环保督察专题会议,书记、市长就全市配合环保督察工作做了指示和部署,市领导进行了具体分工,由7位副市长带队,分7个组到各县市区、各管委会对各地的配合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同时,为做好配合督察工作,全市组建了三个层次的工作机构,分别是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娄底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娄底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6个专项工作组。在此基础上,市环保局对应成立了综合工作组和督导组两个工作组,其中综合工作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督导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分别指导、督办7个县市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开展工作。

全力做好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出台了《娄底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有关环保整改落实工作奖励与问责实施方案》和《娄底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对领导重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乱作为、不作为,失职渎职等严肃问责。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举报属实者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案件交办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资料材料上报移送制度、交办案件日调度制度等,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