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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珠宝起纠纷 工商出面巧调解

2014-02-25 11:17 娄底新闻网 金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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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金宏志)2月24日上午,李女士等人在110干警的带领下,来到娄底市双峰县工商局永丰工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非常重视,马上着手调查处理。据调查了解到:2月19日,李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到某珠宝店购买珠宝,李女士选中了一款重41克的实心珠宝。但这款珠宝,同样的款式,有每克308元的普通款和每克318元的精品款两种,李女士选中的是精品款。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店主开了票,李女士按发票付了款,她本以为精品款是按价格每克308元买下的,喜滋滋回到家,拿出发票细看,却发现珠宝还是按精品款每克318元买的。气愤中,她约上当时陪她一起购物的几位朋友,来到店内,要求按每克308元退款,遭店主拒绝。在矛盾逐渐升级的过程中,她的朋友打了110,请求公安出面处理。

调解人员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为了避免矛盾再次升级,将双方作了分开调解处理。发生这样的纠纷,双方都有责任。李女士选购商品,讨价还价正常,她选中的是精品款,如果不能按普通款付款,店主就有向李女士明确告知的义务,不能模糊操作。但店主开了发票,且是按发票收的款,此事件不存在欺骗。李女士购买这么贵重的东西,付款前应该慎重,自己要进行核算,经济损失是自己马虎大意造成。 

经过执法人员几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愿意各承担一半的责任,店主退款200元,双方握手言和。(编辑/姜友富)

责任编辑:姜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