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娄底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河长制为关键抓手,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如今,娄底河湖生态持续向好,一幅“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水和谐”的幸福画卷正徐徐展开,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绿色动能。

(双峰县涟水杏子铺镇段)
“五长”聚力履职,协同治水破难题
娄底市创新推行“五长共治”机制,构建起“河长+监督长+督察长+河道警长+河道检察长”协同治水格局,形成“责任明晰、协同联动、高效有力”的工作合力。各级河长累计巡河30.5万余次,将问题发现与解决嵌入日常履职,打通治水“最后一公里”;河长监督长紧盯履职实效,精准推动解决河流突出问题56个,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河长督察长牵头开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深挖涉水问题背后的违规违纪行为,对38人追责问责,筑牢纪律监督防线;河道警长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事违法犯罪问题150个,维护河湖管理秩序;河道检察长立案查处涉水案件171件,以司法力量为河湖生态保护保驾护航。全市20个国、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连续四年均达到Ⅱ类标准。五长联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有效破解了一批长期存在的涉水“硬骨头”问题,为河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支撑。

(湄江河口生态湿地公园)
问题整改攻坚,闭环管理见实效
聚焦河湖突出问题,娄底市坚持“高位推动、高频调度、高标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工作。累计完成5183个疑似河湖问题图斑复核,解决河湖问题549个,整改成效显著。2025年,市委督查室联合市河长办对市总河长交办的23个问题和历年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交办了23个河湖突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100%,形成“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同时,全面清理整治阻水片林8处、10.37万平方米,有效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冷水江市渣渡镇九门洞水源地污染”问题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销号,实现“问题清零”。通过建立常态化排查与闭环整改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长效巩固,持续擦亮河湖生态底色。
党建引领赋能,碧水支部树品牌
娄底市创新“党建+河长制”模式,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治水效能,在全市115条河流上设立249个“碧水支部”,划分1167个党小组,组织7138名党员投身河湖治理一线,打造基层治水“红色引擎”。各“碧水支部”累计开展志愿活动1400余次,清理乡村河道垃圾4900余吨,带动10.7万余名群众主动参与,形成“党员带头、群众参与、共建共治”的全民治水格局。涟源市“碧水支部”实践经验入选“2024美丽中国建设实践”典型案例,成为全省河湖治理的标杆品牌,相关经验获多家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为基层河湖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娄底样板”,实现党建与河湖保护的深度融合。

(“守护母亲河,清河净滩”行动)
空间管控升级,岸线保护筑屏障
娄底市严格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要求,构建起“划界明确、规划引领、监管有力、评价精准”的全方位保护体系。完成191条水普名录外河流划界工作,全市累计划定河道管理范围里程达3900余公里,实现管理范围“全覆盖、无盲区”;完成涟水等19条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江河湖库保护利用空间专项规划编制,为岸线资源科学利用与生态保护提供顶层支撑;强化科技赋能,实现63条水普名录内河流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全覆盖,在主要河流干支流入河口、县域断面建成视频监控点51处。2025年开展河道保洁1745次,清理水域岸线垃圾2007吨,加强采砂巡查监管517次、巡查河道7653公里,严守河湖生态与行洪安全底线;全面完成65条(段)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为精准制定治理方案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有效保障了河湖水域生态安全和行洪安全,筑牢河湖生态保护屏障。
幸福河湖建设,示范引领促全域
娄底市以“幸福河湖”建设为抓手,出台《娄底市河长制工作正向激励措施》,将“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激发各地创建积极性与主动性。截至目前,累计打造“幸福河湖”98条(段),其中国家级1条、省级17条、市级47条、县级33条,形成“梯次推进、全域覆盖、特色鲜明”的建设格局。2023年,高标准完成涟源市湄江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总投资2.35亿元,实现湄江干流河道防洪达标率、集中供水率、集中供水水质达标率三个“100%”,水质稳定保持II类及以上,沿线水域岸线面貌焕然一新,成为河湖治理的标杆工程。娄底市深入贯彻落实省总河长第11号令《湖南省幸福河湖建设方案(2025年-2030年)》,聚焦“平安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惠民河湖、人文河湖、智慧河湖”结合区域实际,全面推动治水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规划谋篇布局,持续发力护碧水
面向“十五五”及2026年,娄底市将一以贯之强化河长制,在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再发力,推动河湖治理再上新台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制度效能。以河长制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持续深化“五长共治”机制、“碧水支部”建设,全面落实“河长+部门”工作机制,健全涉水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机制,巩固深化“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激发河长制新效能。二是强化系统治理,汇聚治水合力。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为契机,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和长江“十年禁渔”,加快补齐污水处理短板,持续推进黑臭水体和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构建江河保护治理新格局。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依法管水。扎实抓好涉水“四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以法治手段抓实问题整改,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焕发依法管水新面貌。四是建设幸福河湖,强化治水惠民。抓好《湖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落实,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深入挖掘河湖的生态、文化、旅游等多元价值,结合本地特色,打造一批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双赢的幸福河湖新样板。
“河长制带来河长治,河长治实现河长清。”娄底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娄底市将持续深化河长制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守护好娄底的每一寸河湖,让“娄底碧水”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娄底力量,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河湖生态红利。(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袁润秋 通讯员 陈雯 李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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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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