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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消防持续曝光多起消防安全隐患

2025-11-23 11:23 娄底新闻网 李琴 杨蕾 尹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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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琴 通讯员 杨蕾 尹方方)连日来,我市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多起违反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市消防救援支队对相关隐患进行持续曝光。

新化县消防救援大队在上渡街道桥东社区小熊智慧娱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施工人员吴某某在设备维修过程中,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该大队监督员当即制止,并依法对吴某某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此外,该大队在金三角小区检查时,发现居民张某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内,经检查人员多次劝阻仍拒不改正,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检查人员对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及现场普法后,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款之规定,对其处以650元罚款。

娄底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员工黄某某动火作业时未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黄某某立即改正,并当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电气焊、切割、打孔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从业人员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从源头防范火灾事故;居民应遵守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危险行为,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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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