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执行上级关于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助力创建全国第五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今年以来,娄底市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立足实际,克服困难,不断强化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以实际行动提升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通报机制。娄底市民政局将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捐赠和资助等有关信息在新闻媒体、网站等进行公开,实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受到的奖惩情况,自觉接受社会、有关部门的查询和监督。鼓励社会组织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承诺、积极践诺,同时将有关信息和服务承诺的内容,利用电子屏幕、报刊、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服务对象、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机制。娄底市民政局以社会组织年检、“双随机、一公开”和“六专一防范”监管为抓手,加强信用信息监管和日常监管,将信用“双公示”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定期公开抽查结果,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全覆盖无死角。严把社会组织监管关,结合社会组织信用风险状况、行业信用风险状况进行差异化对比;注重年检结果运用,对信用等级低、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增加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实行动态监管。将社会组织信用情况作为等级评估、社会组织获评先进重要参考,对列入“红名单”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截至目前,注销社会组织8家,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生存空间,助推民政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通讯员 孙俊 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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