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双峰县永丰街道体育场蓝猫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教室走道3处窗户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即对该幼儿园进行立案调查,经过集体议案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双峰县永丰街道体育场蓝猫幼儿园罚款人民币51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指导下,该幼儿园已积极整改完毕。下一步,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进一步加大辖区各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贺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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