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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2024-09-18 14:58 娄底新闻网 谢吕霞 梁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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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谢吕霞 通讯员 梁桂和)肉类产品是百姓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食品,近期,娄底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分成2个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快、强、勤”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从养殖、屠宰、加工到消费的全链条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消费者全方位构筑安全防线,让百姓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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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上查看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以及肉品检验合格的印章)

“我们如何快速辨别出摊贩售卖的是不是问题肉?”看到执法人员在检查,正在采购猪肉的肖女士忍不住咨询起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介绍,在购买鲜猪肉时,查看肉品上是否有代表动物检疫合格以及肉品检验合格的印章,若无则可询问商贩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若消费者在选购猪肉时看到这“两证两章”,则可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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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台账)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肉类产品风险隐患,找准风险点,集中解决影响肉类产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斩断非法养殖、屠宰、加工、销售链条。

重点检查养殖场(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是否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存在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等。

重点检查屠宰厂(场)是否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是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是否收购、经营病死畜禽,是否存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肉类产品生产加工环节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是否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设施设备缺乏维护、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不到位和交叉污染等问题,是否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是否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情况,特别是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生产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酱卤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防腐剂超量使用问题。

重点检查肉类产品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是否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鲜肉类,是否采购、使用、销售注水注胶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等不合格肉类产品。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生畜禽肉类自行加工制作的,重点检查加工制作过程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故意掺假掺杂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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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实施入场查验)

据悉,今年“3·15”以来,娄底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屠宰场、养殖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掌握了全市辖区内肉类产品经营的基本情况。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利用微信群以及线下工作部署会议等渠道,第一时间向管理方和经营者传达关于严厉打击肉类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文件精神,督促管理方及经营者要加强检查自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提醒告诫不规范的经营行为,掐灭风险隐患苗头。

9月9日,2个组联合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4家企业存在6个问题,当场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切实守护民众的餐桌安全。下一步,娄底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肉制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查隐患、防风险、保安全,切实保障群众“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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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