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司法厅通报全省2021-2022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情况,由娄底市人民政府选送,办案单位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的“某机动车安全技术综合检验有限公司价格串通案”成功入选20个优秀案例名单,受到通报表扬并向全省推介。
据悉,此次评选涉及全省各市州和各部门,涵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等21个领域,由地区和部门初评报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案例,通过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审查,经过合法性审查及专家评审选出,优秀案例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等方面有典型意义。
故事还得从几年前说起,2019年,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湖南放开房产测绘、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船舶交易、律师服务、基层法律服务、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服务中若干类别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娄底某机动车安全技术综合检验公司趁机串通市内其它10家机动车检测公司哄抬价格,造成机动车检测价格短期内大幅上涨,严重背离市场竞争客观规律。部分市民对短期内机动车检测收费大幅上涨现象极度不解,消费维权量骤增。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移送后,立即对辖区内13家机动车检测站有关收费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其中11家机动车检测公司公示的收费项目和价格高度一致,涉嫌串通价格,于是立案调查。因疫情影响,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5月28日调查中止,5月29日恢复调查。经调查发现,某机动车安全技术综合检验有限公司采取微信、电话、会议等方式串通市内其它10家机动车检测公司,制定了统一的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并向当地发改部门进行了“价格备案”(机动车检测已经实施市场调节价,无需向发改部门进行价格备案)。2019年7月1日起,该市机动车检测实行新的收费标准,这11家公司的机动车检测价格在原来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大幅上涨,7座以下车辆上涨120元/台,7-19座车辆上涨220元/台,19座以上车辆上涨280元/台。
2020年9月,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向上级部门省市场监管局专函请示,省局批复认定涉案行为属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并将该案指定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处理。
经查,该机动车安全技术综合检验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在接受调查时,该检验公司能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娄底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检验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省司法厅指出,本案中当事人价格违法行为较为隐蔽,参与企业较多并订立了攻守同盟,取证难度较大。办案部门通过分别询问、现场检查、获取证人证言等方式证实当事人之间存在一致性市场行为和信息交流两个因素,从而证明其在短期内哄抬价格的主观故意;积极争取部门联动,联合发改、税务等部门并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机动车检测成本、价格波动幅度、市场竞争规律等进行综合研判,证明存在串通哄抬价格的客观事实,对类似违法行为查办起到了示范作用。(供稿 娄底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朱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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