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贺超荣)近日,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双峰县都得利超市有限公司进行责令三停并立案处罚。
该超市位于双峰县梓门桥镇梓门开发区,所在建筑共三层,超市使用一至二层,总使用面积约700平方米。此前,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大队依法对该超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1万元。
大队将继续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监督执法,严惩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围剿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辖区消防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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