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娟)近日,娄底市审计局联合发改、公安、财政、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6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移送线索受理与反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审计移送案件线索跟踪管理,提高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反馈质量和效率。
《意见》明确了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受理程序,避免因管辖权争议影响移送效率;要求受移送单位明确受理科室,建立受理案件办理情况台账,并与市审计局及时核对台账;明确移送线索反馈方式、时限,相关部门一般应当自接收审计移送事项之日起3个月内,对移送事项进行核实,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反馈;明确市审计局内部对移送事项跟踪主体、跟踪时限、跟踪方式,以及被拒收或退回的移送事项处理流程、处理时限。通过建章立制和落实,该局审计移送线索反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刘恒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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