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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十条禁令”

2022-03-31 19:48 娄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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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倡导文明祭祀;

2、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以任何形式在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内的森林防火区,使用火种或易燃易爆品;

4、严禁燎地边、烧灰积肥以及烧秸秆、杂草、树叶等;

5、严禁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以及扯电网猎捕野猪等野生动物;

6、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山进林;

7、严禁在森林防火禁火区内吸烟、野炊、烤火取暖及其它使用明火行为;

8、严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林区违规开展易引发火灾的施工作业;

9、严禁其它野外非法用火以及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野外防火公务的行为;

10、严禁虚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野外火情、火灾情况;             

如有违犯,依法依规查处。

责任编辑:谭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