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自2017年建立财税信息共享平台,坚持市本级、五县市区和娄底经开区“融为一体”,数据合一、整体分析、统一管控、分区治理,累计采集36个部门126项涉税数据项、2800多万条数据,今年1-9月,通过涉税信息标准化整理、专题模块专项分析、部门联控联管,共清缴税收9864.6万元。
功能运用“全域化”
在管理范围上,以市级为主联,所辖县市区共享共用,涵盖公安、交警、国土、房产、水、电等36个部门。在数据分析上,涵盖企事业单位的信用、经营、税务、登记、奖罚等信息,通过税收与相关数据的比对,为税源管理、财政资金拨付、银行贷款发放、项目审批等提供依据。在功能模式上,以纳税人为索引,实现数据查询“一户式”,以“大数据”为支撑,形成网格化税源管理台账,以“APP”为端口,为研究决策提供迅捷、准确的信息依据。
风险预警“模块化”
充分利用平台信息数据,建立房地产等10多个行业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8个税种的立体式预警模型20余个,对风险点和风险源第一时间进行风险预警,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和反馈,做到“闻风而动”。
征信运用“规范化”
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发了纳税信用模块,对纳税人实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按月将纳税人信用等级录入财税信息共享平台,并融入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资源共享。及时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对纳税信用级别低的纳税人,采取财政资金先税后拨、相关部门先税后证等制约措施,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绩效考核“精准化”
将考核分值细化、量化到每一条数据源、每一次报送结果,突出平台数据采集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和部门配合度的考核。对财源建设成员单位,严格实行“通报表扬、年度奖励,通报批评、扣除一定比例预算经费”等奖惩措施,做到“奖得公正、罚得服气”。(通讯员 蒋艳)
责任编辑:邓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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