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与全省财政系统获脱贫攻坚表彰的先进代表合影留念)
在脱贫攻坚工作及责任体系中,财政担负为脱贫攻坚提供“粮草军需”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娄底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统筹全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8-2020年,全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在全省第三方核查、市州交叉检查和绩效考评中均没有扣分项目,为娄底在全省脱贫攻坚绩效考评中创先争优作出积极贡献。2020年双峰县代表湖南接受国家抽查,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再次“零扣分”,为我省顺利通过国检奉献了财政力量。
全面统筹人员力量,打造扶贫检查业务“尖兵”。提请局党组调整充实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内明确扶贫工作为主责主业,确保主要力量、主要精力用于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形成了局内“一盘棋”、全科“一股绳”的工作体系。
全面统筹资金保障,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财力支撑。市本级在“三保”压力巨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的情况下,扶贫专项资金连续三年保持10%的比例增长。同时,针对部分已摘帽县市扶贫投入弱化的现象,督促调整预算、科学统筹资金,确保资金安排与脱贫攻坚形势任务相匹配。2018-2020年,全市累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7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1.41亿元。
全面统筹制度建设,切实保障资金和干部“两个安全”。制定出台《娄底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娄底市财政局扶贫领域作风与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娄底市财政局对接省财政厅脱贫攻坚绩效考核方案》等制度文件,确保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有规、考评有据。近年,全市没有出现重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违纪违规行为,没有财政干部因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履职不力、不当被追责问责。
全面统筹监督检查,为县市区指供精准指导。组织自主检查。先后联合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扶贫办等单位开展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专项检查6次,并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列为全市脱贫攻坚暗访、督查的重要内容,参与各类检查8次。加强现场检查。每年选取一个或先进或落后县市,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和农业农村股室负责人现场查验、观摩,有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抓实一线督查。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乡镇、村组,现场指导村级财务报账和项目验收,在2020年双峰县迎接全国国家脱贫攻坚交叉核查前,组织该科业务骨干参与该县预排预演,发现并指出相关问题,为该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顺利通过国检发挥了关键作用。
全面统筹问题整改,推进项目资金管理提质增效。小微问题现场改。对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没有标注监督单位电话、邮箱以及12317监督电话、入库项目内容要素填写不完全等小微问题,组织项目单位、乡镇、村组开展现场整改。系统问题集中改。对部分项目“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完善、入库项目内容要素不齐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及项目现场,指导开展规范整改。政策问题依规改。贯彻执行《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娄底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党纪条规。扶贫项目资金专项审计、省市常态化督查、全省扶贫资金专项核查等各类检查发现指出的问题均及时整改到位,获得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评价。
全面统筹后续管理,积极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组织县市区全面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及审核,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健全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县市区认真细致做好在建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进一步完善公示链条,补齐监督电话(12317)、项目建设周期等要素。对整合的各级资金来源、收文时间等要素信息,全程跟踪记录,建好资金台账和项目档案。加强项目后续管理,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在全面摸清扶贫资产“底数”、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后期管护倾斜,分级落实部门、乡镇、村组管护责任,探索完善财政后续扶持措施,并积极对接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调整优化,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衔接、有序呼应。(梁霜 刘晓宇)
责任编辑:朱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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