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志伟)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回收处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近日,娄底市供销社成立督查组,对全市县市区供销社及回收服务企业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八月娄底,烈日炎炎。督查组顶烈日、冒酷暑,每到一处,都认真察看集散中心的分拣车间、压缩车间和存储车间等场地作业情况、现有垃圾存储量和分类情况,特别是对低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存储和处理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现场察看后,督查组对集散中心回收台账(包括:四联单、低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回收数据信息统计表等)和垃圾处理去向台账进行仔细查阅和现场核查。最后,结合检查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要求规范回收处理操作、完善制度和台账手续,做到立行立改,保障回收处理工作抓实抓细、落地见效。
按照娄政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全市农村低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回收处理由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自2019年下半年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市供销社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来抓,要求供销社各级各单位,充分发挥供销社“双线运行”优势,把握机遇,攻坚克难,抓出成效。一方面,建设好自下而上全贯通的分类回收处理体系。目前,已建成营运县级集散中心4家,截至7月底,全市累计回收低值可回收物3601.63吨,有害垃圾41.76吨,覆盖712个村级分拣中心。另一方面,完善好自上而下全方位的指导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职责,保障资金,创新服务,发挥好财政补贴资金的驱动引导作用。
组织开展本轮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督查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紧紧扭住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牛鼻子”,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一体化建设。市供销社将常态化推进垃圾回收处理“回头看”督查行动,夯实工作基础,以过硬的质量推动我市城乡环境和垃圾分类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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