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集合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动态

非法占有已拍卖房屋 娄星法院强制腾房

2019-12-30 16:25 娄底新闻网 贺玉林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贺玉林)12月27日上午,娄星法院按照强制执行预案,依法对申请执行人廖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胡某某名下所有位于娄星区氐星路市水利工程处的一处房产进行了腾房。

该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廖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某、刘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但胡某某、刘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遂查封了被执行人胡某某名下所有位于娄星区氐星路市水利工程处的一处房产,并通过淘宝网拍卖平台对该处房产进行拍卖,竞买人于2019年7月11日以38万余元拍得该标的物。房屋拍卖成功后,被执行人胡某某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法院多次要求其腾房,胡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腾房。2019年7月18日,该院在该房产处张贴了民事通知书,限其在7日之内自行腾空房屋;2019年8月26日再次向胡某某送达限期腾房公告,限其于2019年9月3日前腾空该房屋,胡某对此均置之不理。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执行。

12月27日8时30分,参与执行的全体干警整装出发,于9时到达执行地点。协助执行的乐坪派出所、办事处、火车站居委会的同志均准时到达了现场。9时20分,执行干警到达该处房产的门口,先进行敲门,无人开门,又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胡某某,但无法接通。鉴于被执行人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不自动腾房,敲门又不开门,法院只能通过强制开锁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后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某正在房间睡觉,工作人员向他出示相关证件,并告知他要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空。胡某某虽然极其不愿意腾房,但在执行法官的法律释明下,表示愿意配合腾房,并自行开始清理财产。工作人员同时进行财产清点造册。当胡某某得知法院给他租赁的房子位于7楼时,他自己又主动联系租赁地点,工作人员又陪同他去租房子。经过一上午紧张的工作,房屋内应搬的物品均已打包装车,腾空房屋后,该院工作人员与买受人进行了房屋交接手续。至此,一处由被执行人胡某某非法占有5个月的房屋腾空完毕。

责任编辑:邓美兰